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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SMAT项目管理委员会
章 程
一、上海SMAT项目管理委员会由SMAT上海管理中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部分高教自考助学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联席议事共襄机构;
二、深入贯彻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中国市场学会以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高教自考方针、政策,保障项目依法运作,规范办学;
上海地区“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项目培训开展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由本会集体交流洽商、认真研讨,形成共识,共同实施;
三、在实施该项目考试过程中,统领SMAT上海管理中心、主考院校、助学单位,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加考试,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四、负责指导上海地区SMAT考试的宣传和助学管理工作,商定项目运作的工作计划和规划;
五、督察、评估助学单位办学质量;
六、总结项目成果,表彰先进模范助学单位和优秀教师、优秀管理者、优秀学员;
七、本会实施例会制度,努力打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特色专业和高素质的销售管理人才队伍。